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考生、學校的合法權益,規范招生管理,依法治招,確保各項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農業職業技術大學,國標代碼:16205,辦學地點為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東路176號。學校是經教育部批準,自治區直屬的公辦全日制本科層次職業學校。學校以本科層次職業教育為主、高等專科層次職業教育為輔。
第三條 學校立足職業教育辦學定位,突出職業教育特色,緊密對接現代農業產業鏈、創新鏈,適應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需要,構建了以農類學科專業為主,農工、農經、農管、農文、農藝等交叉融合的“新農科”職業教育專業體系,培養德技并修,具有三農情懷、扎實專業技術知識、較強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現代農業農村高層次、復合型、具有國際視野的技術技能人才。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員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六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教師教學發展中心)是廣西農業職業技術大學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教師教學發展中心)根據需要選派人員赴區內外開展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監察辦公室,監察辦公室設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室、黨委巡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九條 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教師教學發展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按照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科學編制招生來源計劃,并將教育部批復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辦公室。
第十條 學校錄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投檔分數線及投檔辦法進行錄取。調檔比例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不同作適當調整。
第十一條 對進檔考生(不含藝術類)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以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藝術類錄取:專業成績采用生源省相應的藝術統考成績,考生文化統考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以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
第十三條 凡進檔考生,只要其專業服從調劑、體檢不受限、且我校同批次招生計劃未滿,均可獲錄取。如考生自愿放棄,作退檔處理。如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愿服從專業調劑,則可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尚未錄滿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外語類專業的學生如參加我校與境外院校合作辦學需要出境出國時,身體健康情況要符合相關條件。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在非外語類專業教學活動中,涉及外語的均使用英語。
第十六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不作男女生比例限定。
第十七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出現各專業生源差距較大時,學校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
第十八條 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加分投檔和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的規定。
第四章 學歷及學位證書
第十九條 本科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頒發廣西農業職業技術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生學位授予條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專科(高職)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學校頒發廣西農業職業技術大學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校收費標準統一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有關高校收費標準的政策文件規定執行。
學費標準:按學年制收費。職業本科專業學費7000-8500元/人.學年;高職高專學費6000-7500元/人.學年。
住宿費標準:視不同住宿條件,收費標準為:600-1050元/人.學年。
以上所列收費標準具體以學校信息公開為準,如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有新規定,則按新規定標準執行。
學生在校期間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依據《廣西公辦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內容及標準執收,主要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一)服務性收費:檔案資料查證費10元/人次;借閱圖書滯還費0.1元/冊.天;學生宿舍熱水費38元/立方米;網絡上機服務費1.5元/小時,30元/月;伙食費自愿入伙,據實結算;校醫院診療費按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收取;校園網絡入網費50元/戶,校園網絡使用費30元/戶.月;學生證、借書證、校徽和學員牌等遺失補辦工本費10元/證;校園一卡通補辦工本費20元/卡。
(二)代收費:軍訓服裝費130元/人(2023學年招標采購單價,僅供參考,按實際進價收取服裝費);體檢費66元/人(2023年招標采購單價,僅供參考);超定額水電費,按照自治區水電價格收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380元/人(2023學年醫保繳費標準,僅供參考,按政府部門實際參保標準收取)
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
第二十四條 學校學生享有參評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機會,同時校內設學業獎學金等獎勵制度,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等方式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學生全面發展,具體按照相關評審辦法執行。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留學說明:應用泰語專業在學生自愿選擇的基礎上統一安排到國外留學半年。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專業介紹、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詳細信息請查看我校今年招生簡章。
第二十八條 我校錄取結果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公布的為準。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東路176號
郵政編碼:530007
聯系部門:招生辦公室
咨詢電話:0771-3246471、3277701
第三十條 學校2024年招生工作以本章程為準,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廣西農業職業技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