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長江師范學院
2.學校標識碼:4150010647
3.舉辦者:重慶市人民政府
4.主管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5.辦學類型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6.辦學條件:學校占地面積1719畝,校舍建筑面積69萬平方米,紙質藏書193萬余冊(種),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3億元,全日制本科生、留學生等在校生2.2萬余人。現有ESI全球排名前1%學科3個、“十四五”重慶市重點學科7個,國家級一流(特色)專業4個、省級一流(特色)專業16個,省部級科研創新平臺26個;有專任教師1344人,其中高級職稱教師548人、博士學位教師497人、省部級人才100余人。系教育部師范教育協同提質計劃重點支持院校、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應用型高校產教融合聯盟副理事長單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招生工作,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四條 學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專業共57個,其中13個專業按6個大類進行招生,大類招生專業采取“1+3”培養模式,進校一年后進行專業分流,專業大類及所含專業如下:
1.新聞傳播學類:含廣播電視學、網絡與新媒體專業;
2.機械類:含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智能制造工程專業;
3.材料類:含材料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
4.電子信息類:含通信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
5.計算機類:含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專業;
6.環境科學與工程類:含環境科學、環境生態工程專業。
第五條 小學教育(全科教師)專業納入重慶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畢業后定向就業面向涪陵區、銅梁區、潼南區、豐都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等區縣。學生在校期間免學費、免住宿費,補助生活費,畢業后定向考核招聘就業。最終區縣分布及計劃數以重慶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六條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專業與山東科技大學聯合辦學,采用“1+2+1”培養模式,擇優選拔部分學生到山東科技大學學習兩年。(具體以當年實際合作專業為準)
第七條 學校根據國家、重慶市相關政策規定,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學校自身辦學實際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分省分專業計劃詳情及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以重慶市教委審核、教育部分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預留計劃不超過總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報考條件說明
第八條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我校與馬來西亞理科大學合作舉辦,實行“4+0”學制,學生畢業后,符合條件者,可以推薦攻讀馬來西亞理科大學碩士學位。該專業為中英文雙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只招收有志愿考生。
第九條 音樂類專業有西洋樂器【小提琴、單簧管、長笛、巴松、小號、手風琴(含鍵盤和巴揚)】、民族樂器(古箏、二胡、揚琴、嗩吶、笙)、打擊樂(西洋打擊樂、民族打擊樂)樂器種類的教師,請非上述樂器種類的器樂類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條 舞蹈學專業身高要求:男生173cm及以上, 女生163cm及以上。
第十一條 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考生語種,但進校學習的公共外語課程只限于英語。
第十二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委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報考師范專業的考生,體檢要求除符合教育部等部委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熟知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請考生慎報師范專業。
第五章 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錄取規定。認可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及投檔規則。
第十六條 對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和批次,依照學校志愿優先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不滿額,缺額計劃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的進檔考生。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按當地省級招考主管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專業錄取規則
對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安排專業,當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對有專業調劑志愿的考生,調劑至錄取未滿額的專業;無專業調劑志愿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參加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專業成績采用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省統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須達到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認可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則,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執行。如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無錄取規則規定,需學校自行設置錄取規則的,則我校錄取規則為:對符合條件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總分*專業總分*50%+專業成績*50%)排名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則先比較專業成績,再相同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成績。
第十九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認可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則,按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執行。如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無錄取規則規定,需學校自行設置錄取規則的,則我校錄取規則為:文化成績、專業成績雙上線,按專業成績排名擇優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的依次比較文化總分、語文、外語成績。
第二十條 體育單招錄取規則
體育單招按《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體科字﹝2023﹞188號)《長江師范學院2024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內蒙古自治區生源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普通類專業同分排序規則
按生源省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如生源省無同分排序規則規定,則我校的同分排序規則為: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或三門選考科目總分)成績。
第六章 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三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及時向錄取專業所在的二級學院請假,并報招生部門、教務處備案,請假期限一般不得超過15日。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且不能提供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效證明,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因應征入伍、創業、疾病或特殊原因,可向學校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15日內應向學校申請入學,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原因延遲等有效證明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者,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確定為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初查和復查中發現情節嚴重并涉嫌違法的,學校將證據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章 獎、貸、助政策
第二十六條 獎、貸、助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生資助
1.國家獎助學金:優秀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一等助學金4500元/年,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三等助學金2500元/年)。
2.本科生獎學金:特等獎1200元/年;一等獎600元/年;二等獎200元/年。
3.校長獎學金: 每年秋期評選,用以獎勵在校期間學業成績突出、為學校贏得特別聲譽的全日制在籍學生,獎勵金額為10000元/生。
4.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到當地教育主管部門資助中心咨詢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業務,貸款限額最高16000元/年。
5.學費減免:對特殊困難家庭學生進行學費減免政策。
6.綠色通道:學校設立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確保新生順利入學。
7.勤工助學:校內設置多種勤工助學崗位。
8.服兵役學生教育資助:最高限額12000元/年。
9.退役復學學生專項助學金:助學金3300元/年。
10.其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路費補助、臨時困難補助等。
第八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二十七條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長江師范學院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長江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章 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收費標準嚴格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執行。普通類本科專業每學年學費3100-6250元/人、藝體類本科專業每學年學費4375-11500元/人、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每學年學費23000元/人,每學年住宿費1000-1200元/人。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按大類標準收取學費,待專業分流確定后,再按價格部門核定標準收取學費。具體專業收費標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匯編及我校招生信息網和新生入學須知上公布。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學校地址和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重慶市涪陵區聚賢大道16號;
郵政編碼:408100;
學校網址:www.yznu.edu.cn;
錄取信息發布網址: zsb.yznu.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23-72791999 72792000;
招生監督部門:023—72792155(學校紀檢監察室)。
第三十條 學校從未委托任何單位、個人和中介機構代辦招生事宜。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長江師范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長江師范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