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 則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政策與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創建于1999年,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納入國家招生計劃、面向全國招生的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院校。
第一條 學院名稱: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條 學院識別代碼:4150012754。
第三條 學院注冊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回興街道興科二路1號。
第四條 學院辦學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童家橋街道壯志路2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信息報。
第八條 證書種類: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普通專科教育培養方案要求的各項內容,經全面審查合格準予畢業者,頒發經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院專科畢業證書。
第九條 辦學屬性:非營利性
第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學院理事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學院院長、學院黨委書記和分管宣傳、教學、學生、財務后勤、人事、紀檢工作的副院長擔任領導小組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招生處、學院辦公室、新聞中心、網絡中心、就業處、后勤處、財務處、教務處、學生處負責人組成。
第三章 辦學條件
學院舉辦方為重慶新元投資有限公司,重慶新元投資有限公司由重慶昭信教育科技集團攜手丹墀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共同組建,舉辦方教育學術科研實力雄厚,聚集優質豐富的教育咨源,為學院發展賦能。
學院辦學場地產權的有199442平方米,非學院產權的有200000平方米:獨立使用150000平方米,共同使用50000平方米。非學院產權校舍建筑面積合計(獨立使用):143019平方米,其中教學科研及輔助用房(獨立使用)93975平方米,行政辦公用房(獨立使用)5064平方米,學生宿舍(獨立使用):41680平方米,教學科研實習儀器設備資產值(學院產權):3207.3萬元,非學院產權:3.5萬元。圖書(學院產權紙質):44.6778萬冊,電子圖書13.9萬冊。
學院現有24個專業,在校學生7000余人,教職工近377人。
第四章 專業要求
學院現有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民航運輸服務、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無人機應用技術、無人機測繪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智能網聯汽車技術、航空地面設備維修、虛擬現實技術應用、民航安全技術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航空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定制旅行管理與服務、法律事務、工程造價、社區康復、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跨境電子商務、飛行器數字化制造技術、應急救援技術、智慧旅游技術應用共24個專業,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招生。
學院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報考航空類專業的考生,參照行業用人標準按照下列航空類專業報考條件錄取:
第一條 空中乘務、民航空中安全保衛
男生身高172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或踮足而立時手指須觸及212CM;身心健康,無精神病史及癲癇病史,肝功能正常,無腎炎、心臟病、傳染病及各類慢性疾病;面部、頸部、手部及其他部位無紋身、明顯疤痕、胎記;無色盲、色弱、斜視;聽力正常,無殘疾耳;無犯罪史。
第二條 民航運輸服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男、女生身高要求分別在170CM和160CM以上;身心健康,無精神病史及癲癇病史,肝功能正常,無腎炎、心臟病、傳染病及各類慢性疾病;面部、頸部、手部及其他部位無紋身、明顯疤痕、胎記;無色盲、色弱、斜視;聽力正常,無殘疾耳;無犯罪史。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一條 錄取的總原則: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條 調檔比例:根據本院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放的招生計劃和各省的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第三條 錄取操作辦法:
1.實行專業平行志愿和院校平行志愿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執行各省的政策。
2.對加分投檔考生的處理: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降分政策。
第四條 男女比例:所有專業招生錄取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五條 外語語種:學院招生專業不限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第六條 對于報考學院且符合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的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遵循考生志愿結合身體條件進行專業錄取。
第六章 新生報到
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新生應在學院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學費、住宿費和獎助貸學金
第一條 學費:學院收費標準按渝價[2011]113號、渝價[2011]441號、渝價[2013]52號文件以及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具體為8800元/年—11900元/年。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我院官網。
第二條 住宿費:住宿費收費標準為2680元/年(詳細情況見本院公示欄的常年公示)。
學生退學(轉學)退費辦法按渝價[2005]487號文件執行,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院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根據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按照資助的有關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國家獎助學金,其標準為: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一等國家助學金:4500元/生/年、二等國家助學金:3300元/生/年、三等國家助學金:2500元/生/年。
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學生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等政策,其標準為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
除此以外,學院還設有藍天獎學金、創新實踐標兵獎學金和校長獎學金,其標準為:一等藍天獎學金:1000元/生/年、二等藍天獎學金:800元/生/年、三等藍天獎學金:500元/生/年;創新實踐標兵獎學金:1000元/生/年;校長獎學金:5000元/生/年。
第八章 聲明
學院從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學院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九章 聯系方式
監督部門: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23-65763777
招生部門: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
咨詢電話: 023-65763111、65763222
我校微信(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或cqhlzyxy)、新浪/騰訊微博: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網址:www.hailian.cn
招生網站:www.hailian.cn
本章程由重慶海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