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全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二、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2004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渝府發[2004]91號)文批準,成立為專科層次的高等職業學院
三、學校標識碼:4150013735
四、學院地址:重慶市永川區昌州大道東段801號
五、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六、上級主管部門:重慶市水利局
七、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八、辦學基本條件:
總占地面積945畝,校舍建筑面積37萬余平方米,專業教學實訓用房及場所14萬余平方米,校內外實習基地500余個(中央和各級財政支持建設6個),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36億元,藏書150萬余冊(含電子圖書),固定資產總額12.35億元,藏書近100萬冊。設有水利工程學院、電力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市政工程學院、智能制造學院、大數據學院和通識教育學院,開設高職教育專業44個,在校生1.32萬人,面向全國27個省(市、區)招生。貫通分段培養本科招生專業4個,形成以工程技術為主體的“一特一優三大支撐,九大門類協同發展”專業結構布局,涵蓋水利、能源動力與材料、土木建筑、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等9個專業大類。其中,國家級骨干專業2個、教育部第三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3個、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 2 個、工信部產教融合試點專業1個、重慶市骨干專業4個、全國水利高職教育示范院校重點建設專業5個,市級“雙高”專業群2個,創建“四共演進”新思路,引領專業群迭代升級,形成以高水平專業群為引領、骨干型專業群為支撐、培育型專業群為特色的“2+5+3”十大專業群結構。
九、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范圍:根據招生計劃,學院面向重慶、四川、貴州、云南、內蒙古、甘肅、新疆、海南、廣西、山東、河南、湖北、安徽、山西、陜西、寧夏、青海、廣東、河北、湖南、吉林、遼寧、黑龍江、江西、江蘇、福建、西藏27省市實行統招。專業計劃分配及有關說明,請考生在以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統一頒發的招考計劃書上查詢。
十、錄取原則:
(一)體檢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專業屬于師范類專業,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二)錄取原則: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的招生政策。
1.加分原則:我校在專業錄取過程中承認各省市自治區政策性加分和降分,經所在省市招辦批準投檔到我校的,我校根據投檔成績擇優錄取。
2.錄取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3.專業確定方法:
(1)重慶市考生按“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模式,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原則,按照考生投檔排序位次進行投檔。普通類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2)內蒙古自治區普通文史、理工類專業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3)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的其他省市(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等地)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類)選科要求符合,學校錄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對按專業組投檔方式的新高考省市,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
(4)在其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專業。對報考專業計劃已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調配安排。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原則上按退檔處理。
(5)美術生錄取:美術考生專業成績文考成績雙上線后,以專業成績作為排序依據,按專業志愿優先進行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安排專業。
十一、入學及復查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新生入學復核,復核結果不合格者(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二、學費標準及退費管理規定: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專業學費可在分省分專業計劃表中查看。學費標準范圍:6000-7250元/學年,住宿標準:公寓800元/年(8人間)、公寓1000元/年(6人間)、公寓1200元/年(4人間)。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十三、獎貸學金管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年。同時,對符合條件的貧困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學院設立的獎學金有:一等獎學金1000元/學期,二等獎學金500元/學期,三等獎學金250元/學期
十四、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條件畢業,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學校名稱:重慶水利電力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十五、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就業處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人才,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學校整個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23-49850331。
十六、專業咨詢聯系方式:
水利類專業咨詢:熊老師:023-49820237
電力類專業咨詢:梁老師:023-49841912
建筑類專業咨詢:黃老師:023-49852762
市政類專業咨詢:鄧老師:023-49561029
智能制造類專業咨詢:田老師:023-49580863
大數據專業咨詢:徐老師:023-49563946
教育類專業咨詢:彭老師:023-49865103
十七、招生聯系方式:
(一)院辦電話:023-49838181
(二)招生電話:023-49810782、023-49838425 郵編:402160
(三)學校網址:www.cqsdzy.com
(四)Email:zhaojb49838425@126.com
(五)聯系人:王老師、周老師、高老師
十八、特別提醒: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問題請直接與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