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自考考生:
考生因工作需要或變動居住地等原因,需要更換報考地點的,可按以下規定辦理轉考手續:
一、省內變動轉考報考的,不需辦理轉考手續。考生在報考時可根據本人需要選擇新的報名點報考。
二、跨省轉考,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和《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實施細則》(瓊考〔2023〕1號)規定,全國統一實行電子轉考。跨省轉考考生的考籍電子檔案統一通過教育部教育考試院轉考平臺進行轉發和接收,不再以機要形式遞送,也不接受轉入考生的紙質考籍檔案。
三、考生辦理轉考時間和要求:
(一)轉出受理時間:2024年9月1日-1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須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我省準考證、轉入省準考證等材料,到省考試局自考辦申請辦理轉出。
(二)轉入受理時間:2024年9月23-27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我省準考證、轉出省準考證等材料,到省考試局自考辦辦理轉入手續,并對轉入的電子檔案進行現場確認和簽字,逾期將退回轉出省。
咨詢電話:0898-65858182。
海南省考試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