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實施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國優計劃”)的意見和推免生招生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就“國優計劃”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制定工作細則如下。
一、目標任務
根據我校“國優計劃”實施方案,從2024年起,通過推免生招生方式,選拔專業成績優異且樂教適教的優秀理工科學生免試攻讀“國優計劃”碩士研究生。在強化學科專業課程學習的同時,系統學習教師教育模塊課程、參加教育實踐,為中小學輸送一批教育情懷深厚、專業素養卓越、教學基本功扎實的優秀教師。
二、報名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理想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具有教育情懷;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綜合素質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3)符合學校和報考院系招收推免生的基本條件,本科所學專業為理工科。
三、招生專業和計劃
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對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四、預報名
考生報名和資格審核在華中科技大學推免預報名系統(http://hust.form.360eol.com/enroll/318rskJ3)進行。考生應按照報考院系規定的申請時間提交報名申請,填報申請信息時應在專項計劃選項中選擇“國優計劃”。
報考院系對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審核,通知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學院組織的復試考核。
五、復試考核
考生根據報考院系的考核安排參加復試考核,復試主要考查學生的科研創新潛質、專業能力和從教意愿。
六、待錄取
國優計劃學生最終待錄取將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對已進行預報名并通過復試考核且最終獲得所在高校推薦資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放后,必須及時在系統內完成正式報名,提交各項要求的材料。
系統開放12小時后,報考院系將依據復試考核結果及系統報名情況發放待錄取通知,額滿為止。逾期未正式報名的,則不能保證預留計劃額度。
發放復試通知或待錄取通知后,若考生超出院系規定時間未接受,院系可撤銷對考生的復試通知或待錄取通知。
考生要在院系規定時間內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同意操作后不可更改。逾期未確認考生,視為放棄待錄取資格。
如有計劃余額,院系可根據報名情況決定是否再行補錄。待錄取結束后,學院匯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報研究生院審核,學校根據審核情況統一公示擬錄取名單。
七、其他事項
入選“國優計劃”的推免生與學校簽訂培養承諾書,按照“國優計劃”的培養方案進行培養。
關于“國優計劃”具體事宜可咨詢各相關院系(區號027)。
附件:教育部關于實施國家優秀中小學教師培養計劃的意見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307/content_6894893.htm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