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為了順利開展接收推免生工作并營造公平競爭、科學選拔、擇優錄取的推免生招生環境,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組織領導
(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接收推免生組織實施工作。
(二)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各專業接收推免生組織、考核、審核、咨詢、信息公開公示等具體工作。
二、接收專業和名額
我校部分博士招生專業接收推薦免試本科直博研究生,詳見“江南大學2025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部分全日制碩士招生專業(領域)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詳見各學院正式公布的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細則。
學院根據學科、專業(領域)特點,結合報名考生的生源情況,確定各專業(領域)的接收人數。本科直博研究生擬招生人數見“江南大學2025年本科直博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申請者須具備的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祖國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優秀,且在現就讀學校取得推免生資格。
(三)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傾向。
(四)身體健康狀況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根據我校專業培養要求及社會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建議不報考我校生物工程學院、食品學院、無錫醫學院、生命科學與健康工程學院的各專業。
(五)報考本科直博的考生需由兩位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
(六)學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請及接收流程
(一)學院根據學校接收推免生相關政策制定本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細則。
(二)具有申報資格的推免生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以及我校的公告信息報名、繳費。
(三)學院審核“推免服務系統”中報名考生的申請信息,并對進入復試名單的推免生發送復試通知,推免生及時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復試。
(四)復試
所有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必須參加復試。
1.學院按照學科、專業成立由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無規避關系人員報考的碩士生導師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教師組成的復試小組(規避關系人員包括:夫妻、直系親屬、三代內旁系血親和姻親、利益相關人員)。
2.復試考核可采用面試、筆試或實踐(實驗)等形式,具體安排見各學院工作細則。
3.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數字型),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4.復試過程中應規范操作,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做好試題保密、復試記錄等工作,保證復試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五)錄取
1.學院對通過復試的推免生,根據專業接收名額按復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錄取名單,并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2.收到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須及時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一經雙方確認,不得取消。
3.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匯總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凡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名單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4.2025年碩士研究生(含統考生)錄取結束后,向擬錄取考生發放調檔函、錄取通知書。
5.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后參加體檢,學院對考生進行嚴格的入學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學籍。
(六)監督與復議
研究生院、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分層次、全面、有效監督。學校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對本學院考生復試結果負責,研究生院負責對考生提出的質疑進行核實并最終解釋。
五、學費
我校按照國家和江蘇省規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學費,收費標準參見江南大學網站“信息公開”欄目,同時設立獎助學金用于支持學生完成學業。
六、其他事項說明
(一)學院如有需要申請者紙質材料等,應在學院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細則中明確,并注明材料遞交方式。
(二)所有推免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填報申請、完成擬錄取。
(三)申請者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擬錄取的推免生在入學前未取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受到處分,均將被取消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