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熱切歡迎具備推薦免試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申請我校2025級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碩士生”)和直接攻讀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直博生”),上述兩類統稱推免生。
為使我校202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有序、規范進行,現將有關具體事宜做如下規定:
一、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須獲所在學校的推薦資格。
(三)身體健康狀況應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
(四)外語水平要求:
1.本科為非英語專業的推免生,要求大學英語CET-4成績達到400分及以上水平;
2.本科為英語專業的推免生須達到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水平;
3.大學外語非英語語種的推免生須達到全國大學相應語種四級及其以上水平。
(五)本科學習期間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六)學院(部)接收推免生復試工作細則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接收專業
以“推免服務系統”公布信息為準。
三、申請程序
(一)所有申請我校的推免生,均須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報名并交納報名費。推免服務系統開通時間預計為2024年9月28日9:00。
(二)復試時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推免碩士生: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2)大學英語CET-4成績單或外語等級證書;
(3)成績單及本專業排名,要求必須有教務處公章;
(4)其他材料:科研成果、獲獎證書等材料。
2.申請直博生: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
(2)《天津師范大學2025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見附件,表上須張貼近期個人2寸照片);
(3)《報考天津師范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研究計劃書》(見附件,填寫對攻讀博士學位的認識和對將來課題研究的看法等);
(4)成績單及本專業排名,要求必須有教務處公章;
(5)兩封《2025年報考天津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專家推薦信》(見附件,須分別由兩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以上的專家推薦)。
【特別說明】
1.證件、證書類均需查驗原件并留存復印件,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復試時提交到報考學院(部),一經提交,恕不退還。
2.直博生計劃納入當年的博士招生計劃。為保障計劃落實以及維護招生的嚴肅性,擬錄取后如放棄擬錄取資格請在公示期內提出,公示期結束后不予受理。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我校分批次審核申請信息,本著先申請先審核的原則,擇優選拔,并通過“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復試通知。
(二)我校推免生復試錄取工作在10月16日前完成。
(三)學院(部)對復試合格并擬錄取的考生通過“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發布待錄取通知,考生收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24小時內確認錄取,否則視為放棄。
五、復試錄取
堅持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全面考查、綜合評價、擇優選拔,突出能力考查,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根據考生的復試成績,結合申請材料和素質考核的結果,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六、信息公開及公示:
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各學院(部)要對擬錄取推薦免試生名單(含姓名、復試成績等)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進行公開公示(公示日不少于十個工作日)。
公示期異議受理電話:23766157(研招辦)
七、資助與獎勵政策
(一)所有錄取為全日制非在職培養的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入學后享受國家助學金和第一學年碩士研究生最高等級學業獎學金。
(二)學校設立“樹人獎學金”,用于獎勵錄取為我校全日制非在職培養的推免生。
1.對本校推免生錄取為教育碩士的學科教學(思政、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英語、歷史、地理)、現代教育技術、小學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學前教育;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課程與教學論(數學、化學、物理、地理)、政治學、心理學、世界史、馬克思主義理論等特色優勢學科(領域)碩士生的推免生,完成報到手續進入學習階段后,每人可獲得獎學金10000元。
2.被我校任何學科(專業)、類別(領域)錄取為碩士研究生的校內外優秀推免生,其在推薦學校專業成績排名前5%者(高水平大學前25%者)(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成績排名以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證明為準),完成報到手續進入學習階段后,每人可獲得獎學金10000元。
3.被我校錄取為直博生的,完成報到手續進入學習階段后,每人可獲得獎學金15000元。
4.以上所述第1項、第2項和第3項獎學金,不可兼評兼得。
(如有變動,請以天津師范大學最新文件為準)
八、學費
所有推免生均應按期繳納學費(學費標準將以天津師范大學最新文件為準)。
九、其他說明
(一)根據教育部規定,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將取消其推免資格。在規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可選擇參加統考報名。
(二)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1.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學校紀律處分,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的;
3.2025年秋季學期入學報到日前未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的。
(三)復試期間不安排體檢,新生入學報到后,按照我校相關安排,統一進行體檢。體檢要求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師范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相關要求處理。
注:以上政策及時間節點與教育部、天津市規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及天津市文件為準。
附件詳見:https://yjsy.tjnu.edu.cn/info/1096/31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