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推免工作具體安排,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接收專業和名額
我校2025年擬接收碩士推免生96名,具體專業和擬接收名額見附件:《閩南師范大學2025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二、接收對象和條件
(一)接收對象
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接收條件
1.在校期間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積極向上,身心健康,具備良好的綜合素質和培養潛能。
2.獲得所在高校2025年推免生資格。
3.必須在入學報到前獲得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違背學術誠信的行為。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三、接收工作流程
(一)網上報名
1.符合條件且有意申請到我校的推免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上填報志愿。
2.填寫《閩南師范大學2025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在我校網頁下載),并通過郵件發送至我校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工作處招生科核準。
(二)復試與錄取
1.資格審核:我校對推免生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各專業擬招收推免生的計劃數擇優確定復試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符合條件的申請者發出復試通知。
2.復試提交材料:申請者在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予以確認,并在規定時間內參加我校復試。推免生復試時須向我校相關培養單位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居民身份證及學生證復印件各1份(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閩南師范大學2025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1份;
(3)本科正式成績單1份(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出示原件,交復印件);
(4)本人獲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資格證明材料(須加蓋所在高校推薦部門公章);
(5)我校及相關培養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復試形式:復試工作由我校統一組織,并由相關培養單位具體執行,復試形式為現場復試,具體復試安排詳見我校復試前公布的推免生復試方案。
4.復試錄取:我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送擬錄取通知,申請者收到“待錄取通知”在規定時間內須予以接受確認。我校根據推免生網上確認情況公布擬接收名單。
5.公示:擬錄取推免生名單經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公示 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推免生,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合格后正式取得錄取資格。
6.體檢:擬錄取的推免生三周內提交體檢報告單至我校學科建設與研究生工作處。我校不組織推免生進行集中體檢,由推免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級甲等資質以上的醫院進行體檢。推免生體檢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四、學費
推免生被錄取為我校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均為全日制非定向,學費標準為8000元/年。
五、其他說明
(一)推薦學校和我校要遵守推免政策,規范工作程序。凡違反政策開展的錄取工作一律無效。對未按相關政策開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參與推免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我校推免招生的應主動申請回避,有非直系親屬等報名參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動報備。相關學生申請推免資格時也應主動向學校報備聲明。對未按規定報備聲明回避關系的相關工作人員,我校依規依紀嚴肅處理。
(三)在推免生接收工作過程中弄虛作假,有論文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影響推免接收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行為的學生,一經查實,取消推免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并由推薦高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學生誠信檔案》。
(四)擬錄取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前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者,或受到處分的,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聯系方式
學校代碼:10402
通訊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縣前直街36號科技信息樓南1301,郵編363000。
咨詢電話:0596-2527801(研招辦),電子郵箱:xyczsk@mnnu.edu.cn
監督電話:0596-2591404 紀委(監察專員辦)
網址:http://yjsc.mnnu.edu.cn/
附件詳見:https://yjsc.mnnu.edu.cn/info/1072/30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