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力度,提高生源質量,建立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機制,按照教育部推免工作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接收推免生工作。研究生院負責接收推免生具體工作的布置、指導、審查等。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實施監督,受理信訪投訴、處理違紀舞弊、加強風險防控。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學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組和監察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本單位接收推免生相關工作。
二、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教育部規定的體檢標準。
3.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獲得本科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
5.在本科階段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或取得重要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三、接收專業及人數
2025年我校全日制部分專業(領域)均接收推免生。各專業(領域)接收推免生數量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招生人數的50%,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計劃的名額用于2025年公開招考。具體接收專業詳見《江漢大學2025年接收碩士推免生專業目錄》。
四、接收程序及時間
(一)填報志愿
2024年9月28日起,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按期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注冊并填報志愿。
(二)通知復試
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及時通過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三)復試
同意復試的考生,按照招生學院確定的復試安排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并參加復試。未經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申請者不予錄取。復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錄取
1.按照擇優錄取的結果,學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應及時在規定的時間內接收待錄取通知。
2.推免生接收工作結束后,我校在研究生院網站對擬接收推免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擬接收推免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列入學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
五、其它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否則取消錄取資格。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1)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學生證復印件和學籍在線驗證報告;(2)在校學習成績單(推薦院校教務部門蓋章或成績專用章);(3)思想政治審查表;(4)其他有關材料(自愿提供),如英語水平證明、獲獎證書、本人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具體提交方式由招生學院通知。
2.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的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3.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4.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其學費標準、獎助政策等與公開招考考生一致。
5.本辦法中如有和教育部相關招生規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規定執行。
六、聯系方式
學校招生代碼:11072
網址:https://gs.jhun.edu.cn/
聯系電話:027—84733068
七、申訴與監督
對違反招生政策和規定,侵犯考生正當權益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1.舉報投訴電話:
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027—84225801;研究生院:027—84733068;
2.舉報郵箱:jw5804@jh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