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貴州民族大學是新中國創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隸屬貴州省人民政府,是貴州省重點建設高校、貴州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培養高校。學校坐落在產城融合創新、生態文明示范的國家級新區貴安新區。學校現有11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1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個服務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
二、招生計劃
2025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865名(含專項計劃招生數),實際招生專業、錄取人數將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實際生源情況作出相應調整。我校所有專業均不接受單獨考試。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我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報到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相關專業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考下列專業學位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1.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且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的,須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且報名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3.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教育專業學位中的教育管理的,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項要求。
(2)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學歷或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相關學業要求,達到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逾期不得補辦。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簡稱“研招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參加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供真實材料。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現、隨時處理。
(2)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照顧政策。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①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②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4)“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考生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審核或復核未通過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參加復試,僅可在調劑階段按規定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填報了相關信息,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6)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定期查看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主動了解相關安排及注意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8)報考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試加分和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9)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報考組織情況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報名確認時應積極配合報考點做好網上確認工作,認真核對并確認本人報名信息,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補充材料。
五、初試
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 業務課(一)或專業基礎綜合
12月22日下午 業務課(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考試地點由報考點安排。
六、復試
(一)在考生初試成績達到教育部公布的國家二區分數線基礎上,我校結合招生計劃和生源等情況,確定進入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報考“定向就業”類別考生需提交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并脫產學習的證明(復試前提供),在復試時向學院提交與定向單位簽訂的《貴州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二)我校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相關材料及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的,扣留偽造證件;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三)復試錄取辦法將另行通知,復試主要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體檢、專業基礎、科研能力、外國語水平等方面進行考查,采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差額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跨學科專業報考美術專業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美術專業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調劑辦法將另行通知。
(五)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標準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七、錄取
(一)我校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考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未達到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二)我校將對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三)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九、畢業生就業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協議(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畢業生按研究生畢業當年的就業政策執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
十、學習方式與學制
我校2025年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均為全日制學習方式,學制3年。
十一、學費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和貴州省規定的標準執行。
十二、獎助體系
所有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按國家有關規定可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支持和鼓勵研究生成長成才。此外,我校還為研究生設立助管等勤工助學崗位。
十三、住宿
我校碩士研究生均統一安排住宿。
十四、其它
(一)凡報考(含調劑)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視為已認真閱讀本招生章程,并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規定和要求。
(二)我校不舉辦任何考研輔導班。有關專業、研究方向等具體內容,請考生致電相關學院咨詢,聯系電話詳見《貴州民族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未盡事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十五、聯系方式
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851-88124402
聯系人:陳老師
電子郵箱:gzmu_yz@163.com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院
郵編:550025
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s://yjsy.gzmu.edu.cn
附件詳見:https://yjsy.gzmu.edu.cn/info/1052/57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