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各位考生報考我校,在選擇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之前,請您認真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一、培養目標
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25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781人(含非全日制考生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專業目錄中擬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各學科、專業類別招生人數最終以教育部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為準。
三、學習方式和就業方式
我校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僅限“定向就業”。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我校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報到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所有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考生,須符合以下學業要求:
1.輔修過報考專業的本科6門以上主干課程且成績優良,并有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報考專業領域核心期刊發表文章一篇。
復試前資格審核時需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特別提示: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初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考生報考時應慎重選報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學習方式、定向或非定向就業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符合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7)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所有考生需填寫完整聯系方式,包括:本人移動電話、親屬聯系電話等、完整的通訊地址(含省、市(縣)、單位、郵箱號等)、郵政編碼。以上聯系方式、通訊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續到2025年8月,以便郵寄錄取通知書等事項。因考生聯系方式不全、變更或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2)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告。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5.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七、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八、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試時長為6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3日舉行。
2.初試科目: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附件)
3.初試方式: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詳見準考證及報考點和招生單位公告。
(二)復試
1.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符合國家和學校當年復試要求的考生,可進入復試。復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復試錄取辦法屆時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告。
3.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復試前將對考生的身份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進行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成績均須達到及格及以上。在復試前,學校根據上線情況確定需要加試專業,并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加試科目內容。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再進行加試。
6.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7.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8.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九、體檢
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標準按照《殘疾人教育條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一、錄取
1.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和陜西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上級部門審定。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審核通過名單為準。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錄取通知書一般于6月下旬發放。
十二、違規處理
1.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4.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十三、學制、學費及獎助體系
(一)學制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085400電子信息、135400戲劇與影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其余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為2年。
(二)學費
1.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8000元/生·學年。
2.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25100工商管理、135400戲劇與影視15000元/生·學年,其余專業學位研究生12000元/生·學年。
3.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5000元/生·學年。
(三)獎助體系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20000元/生·年,獎勵名額以國家當年下達指標為準。
2.研究生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如果國家政策變化,執行最新政策。
3.學校獎助體系完善,設有學業獎學金和“三助一輔”崗位津貼,具體評選要求和獎勵標準按學校當年下發文件執行。
4.以上政策如有變更,執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四)住宿費
住宿費按照陜西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四、其他
1.我校不舉辦或參與舉辦任何考研輔導活動,嚴禁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違反規定的要堅決予以清理取締并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2.國家招生相關政策如有變化,以上級單位文件為準。請考生及時關注各類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不負責通知考生本人。本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的最終解釋權歸西安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與我校有關的初試成績查詢、復試通知、錄取及通知書發放等考試相關信息,考生屆時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查閱。
4.本簡章內容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為準。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5.導師信息可在我校各學院網站上查詢。
6.我校不提供往年專業課試題。沒有委托任何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請廣大考生切勿輕信與我校考研相關的虛假宣傳,否則后果自負。
7.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及名稱:11560西安財經大學
西安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研究生院官網: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郵箱:yzb@mail.xaufe.edu.cn
咨詢電話:029-81556499
微信公眾號:西財大研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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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710100
附件詳見: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info/1005/21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