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西南石油大學是新中國創建的第二所石油本科院校,是一所中央與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的高等學校。2013年,學校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成為入選該工程的100所高校之一。2017年9月,入選為國家首批“雙一流”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22年2月,入選國家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
學校1978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1986年獲博士學位授予權,是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先進集體。學校現有學科專業涵蓋理學、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法學、教育學、藝術學等8個學科門類。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學科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在全國學科評估中連續獲評A+;6個學科入選四川省高等學校“雙一流”建設貢嘎計劃建設學科名單。有5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1個(涵蓋3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省部級重點學科15個。
學校積極推動跨學科交叉融合,與行業龍頭企業聯合培養研究生,緊密圍繞國家能源安全重大戰略和國家急需緊缺人才培養需求,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西南石油大學將繼續秉承“實事求是,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弘揚“為祖國加油,為民族爭氣”的精神,踐行“明德篤志,博學創新”的校訓,實施“質量立校,人才強校,學術興校,突出特色,科學發展”的發展戰略,全面深化改革,為建成以工為主,石油天然氣及其相關學科世界一流、多學科協調發展的一流能源大學和百年名校奠定堅實基礎而不懈奮斗!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西南石油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西南石油大學(招生代碼:10615)簡稱西南石大,英文名為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SWPU。
第三條 西南石油大學是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的完整教育體系,并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
第四條 辦學地址:學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南充校區(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號)。
我校研究生均在學校本部。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西南石油大學設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統籌指導協調管理。
第六條 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學組織和實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南石油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八條 各學院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學校有關各類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政策和辦法,并對本學院招生工作的錄取過程和錄取結果負責,重大問題及時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僅為擬招生人數,最終招生總人數以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擬招收推免碩士研究生和直博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取人數為準。各專業招生人數均可能有所增、減。
第四章 報 名
第十條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學院根據本學院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具體見網站公布的專業目錄)的,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第十一條 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125100)、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學院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3.僅能報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 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十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在職人員。
網上確認時,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一份、專家推薦書兩份以及個人學術材料復印件。
(三)我校僅在部分專業學位招收單獨考試考生,且報考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見下表)。
單獨考試招生專業
第十三條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在規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推免生接收章程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
接收的推免生指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推薦免試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碩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十四條 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以下簡稱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須按規定在“推免服務系統”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填報志愿。立功表彰退役軍人免試生不在“推免服務系統”發放復試和待錄取通知,如被我校擬錄取,由我校按規定直接上報擬錄取信息。
第十五條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否則無法完成后續報名。因考生原因導致其學歷(學籍)核驗未通過及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我校將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僅士兵或士官身份)進行核驗。
請考生在選擇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時,務必按照《西南石油大學2025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招生專業報考,不在士兵計劃招生專業目錄上的招生專業,視為報名無效。
9.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報考我校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選擇我校本部考點(考點代碼:5110)參加考試。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12.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依據國家招生政策和我校章程,自主選擇報考非全日制或全日制。
13.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并負責組織相關報考點進行。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招生單位和報考點應當根據相關規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7.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第五章 入學考試
第十六條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
1.初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準考證打印時間: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3.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
4.考生初試成績相關信息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通知。
(二)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具體事宜,請考生屆時登陸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查詢相關信息并與相關學院聯系。
第十七條 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含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復試錄取通知為準。
第六章 調劑
第十八條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后再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第七章 錄取
第十九條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四川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第二十條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招生單位須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從嚴掌握。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情節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予以錄取。
第二十二條 復試錄取辦法、擬錄取名單應及時公開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
第二十三條 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3年,最長修業年限為6年;直博生基本學制為5年,最長修業年限為8年。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采取全脫產在校學習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推行線下-線上混合式教學。
招收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其人事檔案須在開學前調入我校,逾期不予注冊學籍,調入的人事檔案需在校保留至畢業。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后其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
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第二十四條 我校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截止日期為新生報到第二周周日;往屆生計算獲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期限的截止日期為新生報到第二周周日。
第八章 學費及獎助
第二十五條 學費標準見下表。
文科類:應用經濟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共黨史黨建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管理科學與工程、低碳經濟與管理、工商管理學。
理工類:除文科類的其余理工科專業。
收費標準以學校正式文件為準,由財務處、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目前我校研究生獎助體系主要由國家獎助、學校資助和社會捐助構成。國家獎助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和基層就業學費獎補;學校資助包括生源獎學金、研究生“三助”、臨時困難補助、大學生愛心基金以及綠色通道;社會捐助包括中國石油獎學金、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獎、王濤英才獎學金等。
1.生源獎學金用于資助推免生,含本科直博生和碩士推免生。具體標準為:
(1)對一流學科及其配套學科(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機械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及其二級學科)所接收的學術學位型推免生實行學費全免;其他學科所接收的推免生按學費的50%收費。
(2)本科直博生生源獎學金20000元/生。
(3)一流學科及其配套學科所接收的碩士推免生生源獎學金15000元/人,其他學科接收的碩士推免生生源獎學金8000元/人。
2.各項研究生獎助學金的具體評定按國家與四川省財政、教育等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發布的最新文件規定執行。
3.社會捐助獎助學金的設立與具體評定按照設獎單位和學校發布的最新通知或文件規定執行。
4.生源獎學金由研究生院牽頭評定,由研究生院、財務處、黨委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其他獎助項目由黨委學生工作部牽頭評定,由黨委學生工作部、財務處、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若相關獎助項目專門規定負責單位的以該項目規定為準。
第九章 學歷證書及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具有我校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學業年限內,完成所學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培養環節,準予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取得畢業證書的學生,可按所學專業的學位標準申請相應的碩士學位,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通過學位評定后,授予其相應的碩士學位并頒發碩士學位證書。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八條 招生工作咨詢部門: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圖書館樓C區C608
郵編:610500
咨詢電話:028-83032120、028-83035080
電子郵箱:swpu-yzb@swpu.edu.cn
第二十九條 學校受理舉報部門:西南石油大學紀委辦公室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新都大道8號西南石油大學紀委辦公室
郵編:610500
聯系電話:028-83032312
電子郵箱:jwjc@swpu.edu.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西南石油大學研究生院,如與上級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