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創建于1909年,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先后入選“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和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是我國首批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首批設置文、理科國家基礎科學研究與教學人才培養基地,首批入選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首批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的高校。
蘭州大學學科門類齊全,涵蓋13個學科門類,現有99個本科專業,45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含230余個碩士學位授權專業),2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含140余個博士學位授權專業),有23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是學位授權自主審核單位之一。17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其中化學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
蘭州大學現有教學科研人員3200余人,其中院士23人(含兼職),教授、研究員1300余人,副教授、副研究員860余人。
蘭州大學先后與近50個國家和地區的250余所高校及科研機構建立了交流合作關系。
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結合蘭州大學本科人才培養的總體目標和辦學特色,特制定本簡章。2025年具體招收辦法如下:
一、招收對象
獲得教育部規定的外語類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16所外國語中學:https://gaokao.chsi.com.cn/gkxx/bss/201311/20131126/648458731.html)。
二、招生計劃
我校外語類保送生招生計劃如下:
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各專業招生計劃將視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三、報名要求
(一)網上報名
我校允許考生同時報考三所高校。考生須于2024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12:00前通過“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自行網上注冊報名,完整且準確填寫后提交,按系統提示及要求上傳以下報名材料電子版掃描件或照片:
1.《蘭州大學2025年保送生申請表》(網上報名時,按報名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填寫完畢后系統生成申請表,下載打印后由本人和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掃描后通過報名系統上傳。)
2.個人陳述(在報名系統提交)。
3.學生個人高中期間的學業水平成績和綜合素質檔案材料(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4.近半年全身立姿彩色照片(電子版即可)。
5.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近兩個月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表(檢查內容與高考體檢相同)。
考生上傳到報名系統的所有材料必須清晰可辨,否則視為無效。考生須確保報名信息中填寫的手機號碼準確有效,確保本人能夠及時查看到我校相關考試通知或及時接打電話,否則將由考生承擔相關后果。
(二)報名初審
我校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進行考試確認后方可參加我校的下一步考核。
請考生于2025年1月3日前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狀態。
四、考試安排
(一)考試方式:線上面試。
(二)考試時間:2025年1月7日,具體考試時間及考試前安排以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b.lzu.edu.cn)和報名系統發布的考試通知為準。報名材料初審通過的考生須按照考試通知要求參加考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我校將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時間調整。
五、錄取辦法
(一)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劃定資格線,結合招生計劃,依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遴選確定達到資格線的擬錄取名單。
(二)擬錄取名單須在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和學生所在中學公示。經公示無異議者,方可取得我校保送生資格。考生可通過“陽光高考平臺”(https://gaokao.chsi.com.cn)或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b.lzu.edu.cn)查詢擬錄取結果。
(三)我校將盡快向擬錄取的保送生發送預錄取通知。經學生確認后,由我校招生辦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審核、教育部備案。不具備教育部規定的保送資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四)擬錄取保送生經生源所在省級招生部門核準、辦理錄取手續后,由我校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正式錄取通知書將與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同步發放。
六、其他事項
(一)參加保送生報名的考生必須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內地考生)。
(二)外語類保送生不能轉專業至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
(三)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凡申報及獲得保送生考試和錄取資格的考生應注意查閱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并根據我校的要求配合做好有關工作。
七、監督辦法
(一)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將在蘭州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我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接受社會監督和投訴(監督電話:0931-8914015)。
(二)擬錄取學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教育部規定網站和我校本科招生網予以公示。
(三)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如有報名材料作假,考試過程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和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四)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開組織推薦工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及學生的錄取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931-5196678、8912116
通訊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https://www.lzu.edu.cn
蘭州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b.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咨詢):zsb@lzu.edu.cn
九、本簡章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國家或地方政策調整,則執行最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