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外語類保送生工作的有關精神,為選拔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優秀綜合素質和外語培養潛能的創新型人才,結合我校人才培養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對象與條件
符合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高中階段具有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本校學籍且一直在本校就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績優秀、熱愛外語類專業,經就讀中學推薦,具有2025年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計劃
2025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專業為:日語、法語、俄語、德語,招生計劃不超過140人。具體招生計劃將根據報考人數和生源情況等確定,擇優錄取。
錄取后可根據學生意愿選拔進入“外國語言文學類+會計學/財務管理”等跨學科人才培養項目。
三、申請辦法
(一)請考生于2024年12月19日-12月25日17:00前登錄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上傳材料并確認志愿,生成的報名表打印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后須重新上傳,確認報考。
(二)請考生根據報名系統提示上傳報名材料掃描件,包括:
1.填寫完整并經中學填寫相關意見、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的《廈門大學2025年外語類保送生報名表》;
2.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無身份證者使用戶口簿復印件);
3.高中階段學籍卡復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含高中階段各學年學習成績及在年級位次,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檔案等);
4.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經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5.個人申請陳述(由學生本人親筆書寫并簽名)。
(三)考生須按志愿順序在報名系統中報滿三個不同的專業志愿。
四、審核與考試
(一)資格審核
我校對申請考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于2024年12月26日左右確定通過審核準予考試名單,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
(二)繳交報名考試費
凡我校審核準予考試的考生,均須按規定的時限,登錄我校繳費系統(網址:https://examination.xmu.edu.cn/pay/login/)網上支付報名費170元/人(閩發改價格函〔2023〕238號),并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與準予考試名單同步公布。逾期未交,繳費系統自行關閉,無法下載打印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予安排考試。
(三)報到時間和地點
2025年1月4日下午、5日上午(考生選擇其中一個時段報到即可),廈門大學思明校區,具體時間和地點與準予考試名單同步公布。
(四)考試
1.考試方式
含筆試、面試,均為線下考試。
2.考試時間
筆試:2025年1月5日下午
面試:2025年1月6日
具體考試時間和考場規則等相關考試信息及要求將于考前公布在廈門大學招生網(網址:https://zs.xmu.edu.cn)和外文學院網站(網址:https://cflc.xmu.edu.cn)。考生務必密切關注上述網站動態信息,以免貽誤,凡未在我校指定時間內按要求辦理相關考試事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后果自負。
3.考試科目
(1)筆試:語數綜合(包括語言文字理解應用、數學知識等),考試時長60分鐘,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20%;英語(包括閱讀理解、翻譯、作文),考試時長90分鐘,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40%。
(2)面試:英語(包括朗讀、即時問答),考試時長不少于10分鐘,滿分100分,占綜合成績40%。
五、錄取辦法
(一)資格認定
我校保送生的選拔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1.確定資格。各專業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以及按規定比例折算的綜合成績分別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以招生計劃一定比例確定擬錄取資格候選生名單,成績未達最低控制分數線者(含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中任意一項)不予錄取。
2.考生確認。擬錄取資格候選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候選資格確認,未及時進行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候選資格。
3.擬錄取。我校根據考生確認情況,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依據綜合成績在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內按照分數優先原則確定擬錄取專業。如確認人數不足或確認后放棄的,我校不再遞補。
(二)錄取
擬錄取名單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并報送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公示、審核通過后,按程序辦理錄取手續。正式錄取通知書將與普通高考錄取通知書同步發放。
六、監督
(一)廈門大學紀檢監察機構對學校外語類保送考試招生工作進行監督,電話:0592-2186219。
(二)推薦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按照規范程序進行推薦和公示工作。保送資格生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須真實、完整、準確。凡發現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隨即取消保送生錄取資格,并追究學生及相關單位、人員的責任。
(三)我校招收保送生考試屬國家教育考試,凡在考試中有違規違紀行為的考生,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對相關作弊考生,將取消保送和錄取資格,并通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該生當年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
(四)獲我校保送錄取資格的學生,在確認就讀我校后,須守誠信,不違約,維護個人及所在中學的信譽和我校保送錄取工作的秩序。如出現因個人變更志愿等違約行為而對錄取產生影響的問題由學生本人負責。
七、其他
(一)擬錄取保送生在收到我校正式錄取通知書之前仍應做好參加高考的準備。凡已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辦理保送錄取手續的學生不再參加高考錄取,但須參加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
(二)被我校錄取的保送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執行。入學后,須進行身體健康復檢,凡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
(三)保送至小語種相關專業的學生入校后不得轉入小語種以外的專業。
(四)本簡章由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聯系方式
廈門大學招生與考試辦公室
電話:0592-2188888
網址:https://zs.xmu.edu.cn
廈門大學外文學院
電話:0592-2187900
網址:https://cflc.x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