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理工大學是國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的學校。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的有關部署,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縱向流動渠道,學校決定2016年繼續面向農村學生實施高校專項計劃——大連理工大學“筑夢計劃”(以下簡稱“筑夢計劃”),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6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筑夢計劃”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根據上述要求確定。報名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二、招生范圍及計劃
1、僅限理科考生報考,生源地不限。
2、“筑夢計劃”招生計劃125人,分省分專業計劃可參照《大連理工大學2016年“筑夢計劃”分省分專業參考計劃》。
三、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4月14日至 2016年4月25日。考生須登錄“陽光高考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統要求填寫或上傳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a.報名申請表。考生填寫完申請表后,須認真核對申請表中填寫的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后下載打印報名申請表,并由學籍所在中學相關負責人審核并簽字,加蓋中學公章;考生將填寫完整、本人簽字、中學簽字蓋章、版本號與網上一致的報名申請表上傳至報名系統。
b.戶口簿。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其他證明材料無效。
c.學籍證明。由考生在讀中學出具的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證明(須加蓋中學公章)。
d.個人自述材料:要求須本人手寫并簽名。
e.報名表中所列各次高中成績單(須加蓋中學公章):高一上學期期末、高一下學期期末、高二上學期期末、高二下學期期末、高三上學期期末共5次考試缺一不可,如有特殊情況須所在中學出具相關情況說明。
f.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須加蓋中學公章)。
g.其他可證明申請理由的“佐證材料”。
上述材料中a報名申請表、b戶口簿、c學籍證明、d個人自述材料、e高中成績單、f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等六項材料為考生必須提供的申請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確保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掃描圖片完整清晰,否則報名無效。如考生有發明專利或省級以上獲獎等須在系統《申請表》中如實填寫并上傳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掃描圖片,《申請表》中不填、填寫不全或未上傳證明材料者,其獲獎情況不予認可。
注:我校不接收考生紙介質報名材料,所有報名材料均須上傳至報名系統,報名材料須保證信息完整、材料真實、頁面整潔、印章清晰、文字清楚;所有簽字信息均須考生本人親筆簽名。因考生沒有按時確認志愿、沒有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信息填寫錯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四、審核及資格認定
1、有關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省級招辦)將在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對于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將根據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組織專家組進行資格審核,并擇優確定“筑夢計劃”入選資格名單。
2、“筑夢計劃”入選資格名單及專業范圍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網公示,考生可于2016年6月3日起自行查詢。
五、錄取原則及辦法
1、我校將在《大連理工大學2016年“筑夢計劃”分省分專業參考計劃》的基礎上,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考生人數比例確定最終“筑夢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于2016年6月3日后通過我校招生網公布。
2、考生須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合格方可參與高考錄取,高考志愿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辦規定為準。考生只可填報公示合格范圍內的專業,如考生因錯報、漏報專業志愿而引發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3、高考錄取時,在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在當地本科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40分(江蘇省20分)且不低于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我校將依據“筑夢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當生源不足時將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同時根據《大連理工大學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關規定確定錄取專業。
注:最終模擬投檔線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招辦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4、江蘇省理科選測科目一為物理,選測科目二不限,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為:選測1A1B,必測4C。
5、本次“筑夢計劃”入選資格只適用于2016年高考錄取使用。我校盤錦校區2016年暫不開展“筑夢計劃”招生。
六、有關說明
若發現考生存在弄虛作假等違紀、作弊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查實,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并報生源省級招辦,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1、大連理工大學“筑夢計劃”招生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嚴格管理,規范程序,接受社會監督。
2、我校成立由招生職能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及各學部(學院)專家教授聯合組成的審核工作組,負責“筑夢計劃”招生工作。
3、我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如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規違紀行為,學校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并報請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我校申訴監督舉報電話:0411-84708306。
八、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大連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 址:遼寧省大連市凌工路2號
聯系電話:0411-84708375
傳 真:0411-84707507
郵政編碼:116024
網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九、本簡章由大連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大連理工大學2016年“筑夢計劃”分省分專業參考計劃